一、 合法经营、良性竞争。每个会员企业应以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综合素质、不断强化企业内部管理、不断提高营销技能、不断提升服务质量为企业发展之本。不应以损害他人利益、采取恶意压价、诋毁对方等不正当手段打压竞争伙伴,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营规则。
二、 大力倡导并积极实施会员之间的优势互补与资源整合。但任何合作行为应不以针对其他企业为目的,更不应以贬低他人、提高自己作为企业宣传的手段。
三、 坚决反对一些从业人员的恶意跳槽行为,对一些从业人员提供业务、出卖商业信息或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各企业应坚决予以抵制,商会会刊将予以公布,通告全体会员。对具有明显有违职业道德,违反合同,违反法律的不正当人员流动,各会员单位应予以抵制,不予录用。
四、 家装会员企业应采取积极正确的营销方法扩大业务来源,不应采用以高额回扣为引诱或恶意压低工程造价等方法套取业务。对违反者,一经查实,将予以商会内部通报。
五、 从事材料经营的会员企业,应以正确的宣传方式宣传本产品。坚决反对采取一味夸大产品功能的虚假广告,尤其是片面提高本产品而贬低他人产品的不实宣传。一经发现将通过媒体予以监督指正。 文章来源: 已经有1330位读者读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