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双休日禁止装修 业主该不该多付费北京市政府法制办近日在其网站上公布了《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办法》,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办法》明确规定,禁止在法定休息日、节假日进行装修等扰民作业,引起许多消费者和装饰公司的关注。他们表示,《办法》操作性强,期待着能够早日实施,还百姓一个安静、祥和的生活环境。征求意见的截止期限为11月10日。
《办法》将出台 防治环境污染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办法》共7章76条,分别对工业和建筑、市政施工噪声污染防治、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和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制定了办法,并明确了各方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一章中,第41条规定:“新建居民住宅楼配套的供水、供热等产生噪声的公用设备应当避免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确需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的供水、供热、空调、通风等公用设备,其设计者、建设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居民室内环境质量符合相应的标准。已经设置在居民住宅楼内的电梯、供水、供热、空调、通风等公用设备,导致居民室内噪声超过相应标准的,开发商、建设者或公用设备管理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第45条规定:法定休息日、节假日全天及工作日12时至14时、18时至次日8时,禁止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进行产生噪声的装修等扰民作业。在其他时段内作业的,应当采取噪声控制措施,减轻对周围居民的干扰。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其他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的,应当避免干扰四邻。”在第46条中,对相邻关系也作出规定,要求邻里之间遵守社会公德,避免人为噪声——居民家庭进行室内娱乐活动、安装使用空调器及饲养动物对他人生活产生干扰。
《办法》规定,对于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内进行装修作业、居民家庭安装使用空调及所饲养的动物发出噪声干扰四邻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操作性增强受到百姓拥护。
即将颁布实施的《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污染防治法〉办法》,受到了人们的拥护。清华大学房地产管理处副处长杜嘉说:“总体说《办法》很结合当前的实际,特别是对生活噪声规定得细致、具体,细化了相关规定,操作性强,符合社会的发展。对于家居装修的限制明确了时间,有法可依,提得很好。我觉得还应在第六条加强小区内部声环境的管理中在群众性自治组织里加上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噪声污染的处罚权中加入物业公司,进一步强调物业公司的责任,可能会更全面些。同时,还应强调加强对小区健身器材和社区文化活动的规划,以免影响其他人。”
采访中一些业主对装修时间有了限定后,会不会影响自家装修的工期和经济利益怀有疑问。
装饰公司成本增大是否提价由运营状况决定
许多装饰公司对于即将实施的《办法》表示欢迎。北京轻舟世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董事长陈耕说:“这是件好事,喻示着我国正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管理的方向发展,还有很多东西需要逐步完善。从经济学角度看企业是增加了成本,但从另一个角度看是降低了成本。装饰公司的工人也希望有调剂时间,用来休息、补充知识,反过来对企业也有好处。政府为我们搭建一个良好的平台,净化市场,我愿意在此平台上参与竞争,体现自己的能力。我看重的是未来,现代企业家是靠能力、知识、见识和胆识来参与竞争的。”
对于百姓的疑问,阔达装饰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曹安闽说:“任何工作时间的限定对工程进度都有影响。工期延长、有效时间减少会增加工作成本和管理成本,因为我们的工人是不住在业主家的,朝九晚五地上班,中间午休时间本来可以工作,而以后不行了。工作时间缩短了,实际的装修费用肯定是会提高的。各个公司如果管理得更科学、合理一些,能够自己消化一部分。到了客户那里会不会增加费用,就要看各个公司的运作情况,看他们的运营成本和运营管理情况,不能说普遍的一定会涨、会跌。” (来源:北京晚报)